庭审是法院诉讼活动的中心,为充分发挥庭审功能,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树立司法形象,增强司法公信力,威县法院以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庭审规范。
要求庭审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注重庭审仪表、仪态,法官、书记员严格按要求规范着装,并要求人民陪审员着装严肃。庭审中做到用语精炼、规范,不用不规范的口语,严禁在庭审中随意离开,或从事接听电话等与审理案件无关的活动。
要求办案法官要在庭前阅卷,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认真准备庭审提纲,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款及庭审中需要查明的事实做到心中有数。书记员亦应在庭前熟悉案情,便于准确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同时在庭前检查法庭各项设施是否规范,录音、录像设备是否正常等。
开庭前规范宣布法庭纪律,并落实法警值庭,庭审中庭审法官及值庭法警依法及时、有效地制止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营造法庭庄重肃穆的氛围。
要求办案法官对所有案件的庭审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做到100%直播,客观反映庭审过程,让庭审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当事人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做到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
由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不定期对庭审规范进行督查,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通报。同时,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等方式,将法院庭审规范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以有效促进庭审活动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