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法院为构建诚信诉讼体制,力促当事人诚信诉讼,该院相继出台四项举措,力促当事人诚信诉讼,强力打击虚假诉讼。 第一、建立健全虚假诉讼宣传机制。邀请数家新闻媒体,利用微博、微信等电子媒介,定期向社会通告该院查处虚假诉讼工作举措及查处案件情况,在立案大厅悬挂张贴倡导诚信诉讼,打击虚假诉讼的宣传标语,对可能出现虚假诉讼的案件类别实行严格的审查甄别措施。借助新闻宣传形成全社会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联合态势。
第二、细化虚假诉讼甄别措施。出台“查源头、查流向、查隐藏利息”等八大虚假诉讼甄别措施,强化审查力度,查明民间借贷案件的借口本金、资金来源、资金流向、隐含利息、借款用途等事实。
第三、发放《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保证书》。《保证书》明确诉讼参加人隐瞒事实、伪造证据或虚假陈述等行为应承担的训诫、罚款或拘留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诚实守信参加诉讼,促进诚信社会的构建。
第四、强化虚假诉讼参与人的惩处力度。严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查证属实的虚假诉讼参与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司法惩处措施。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案件标的大,当事人双方意见出奇的一致,证据单一,只有代理人出庭的借贷纠纷案件,法官不能简单的调判了之,而应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提供双方产生借贷关系的其他相关证据,并对双方分开询问借贷关系发生的细节并进行仔细核对。对查证属实的虚假诉讼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司法惩处措施。在案件执行环节,加大被执行基本信息、财产线索的查询力度,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社会辐射作用,穷尽执行措施,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提升司法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