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在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积极调解下,一起长达3年之久的债务纠纷一朝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李某为了表达对法院工作的谢意,特送来锦旗一面。
事情起因:2020年春天,唐某雇佣李某为其位于威县圣丰国际小区某号楼的单元房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装修款共计79336元,完工后,唐某陆续支付75000元。剩余的4336元多次催要,至今未付。
2023年10月23日,李某向威县人民法院提起对唐某的民事诉讼,11月15日是开庭的日子,李某、唐某到庭后,唐某承认欠李某装修款的属实,但唐某认为该欠款没有这么多,且李某装修多处不合格,如出现门条脱落、地板砖定价高等,针对这一情况,在张明福法官的指导下,法官助理石博文、书记员张静,耐心讲解《民法典》的规定,又从道德、诚信方面与双方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最终双方均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唐某当场答应支付给李某2600元,李某也坦诚的放弃剩余的债权,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订了调解笔录,该案顺利审结。